2024-09-29
2024-09-16
2024-09-12
2024-09-0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钼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钼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多宝山镇北约17km处,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址内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4年2月4日至3月6日)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崔鑫
联系电话:15304563713
附件1:多宝山铜业钼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pdf
附件2:多宝山铜业钼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
黑公网安备 231121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