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9
2024-09-16
2024-09-12
2024-09-03
《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钼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现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进行了两次信息公示(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钼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钼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和《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钼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和公众参与说明文件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和公众参与说明文件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Sv4Onl1smDrjY0u8OrrQ,提取码:01t7)。
公众查阅报告书纸质版的方式及途径:向建设单位索要,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或与本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本项目有意见或提出建议,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或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建设单位: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海龙
邮箱:dbsty@zjky.cn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多宝山镇外17公里处
评价单位: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邮寄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八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9日
黑公网安备 23112102000016号